中纪委老故事丨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调查事实负责
男,汉族,1939年7月生,河北人,196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3月进入中央纪委工作,先后在一室、二室、三室工作,1997年12月退休。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恢复重建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同志当选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我曾在陈云同志身边工作过,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我当时在光明日报社任保卫处处长,被抽调到了中央纪委。1979年3月,我到中央纪委报到,开始了我的纪检工作生涯。
1979年3月我报到的时候,中央纪委还没有开展正常的纪检工作。那时候中央纪委主要是办理“两案”,就是林彪案和江青案。
来了以后就开展集中学习,大概学了一个月时间。后来成立了第一个检查室。先后报到的有19个人,平均年龄41.5岁,都是科级、团职以上干部,我印象中差不多有一半是穿军装报到的,而且大都是在军队里做保卫工作,其中有二炮、空军、装甲兵等军种,还有人民大会堂的保卫处处长。除了做公安保卫工作的,还有“文化大革命”前中央监委,和中央组织部的一些同志。
当时的办公条件很艰苦,临时在中组部办公楼里面的一角办公。我们19个人,挤在一个屋子里,办公的地方大概只有几十平方米。那个年代都是黄色办公桌,一人一个小桌,木板椅子,领导和我们挤在同一层,共用一个公共卫生间,也没有专门的会议室。副书记们有时候推门进来,拉一把硬板椅子一坐,就开始和我们研究工作。
吃饭在中组部的食堂,那时还用粮票,按照户口发的,分粗粮细粮,20%的细粮,80%的粗粮。从家里拿粮票到食堂里换饭票,自己带着碗筷,排队打饭。伙食很简单,一般只有两样菜,很少变什么花样。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天食堂搞出点来新花样,弄了一锅卤煮火烧,大家排了很长的队,觉得是很大的改善。
那时候都是骑自行车上下班,当然买自行车也是要票的。委里发了几张自行车票,给了检查室一张,领导说票就给王再华吧。我就用攒的钱买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买一辆自行车大概要150块钱,按照我当时的收入得攒两年多。那时基本上天天都要加班,一般到晚上9点多还在加班。有一天晚上,我加完班回家,机关后院没有灯,特别黑,我骑车一下子撞在一根木杆子上,前叉断了,摔在那儿,半天爬不起来。
那时候出差,到京外都是坐火车,那种绿皮火车,板凳都是木头的。有一次我们坐火车去河南出差,下了火车再坐公交车到省纪委。省纪委把介绍信拿去,然后给我们介绍一个地方住,自己交钱,之后再开展工作。那时候也有到外省出差的补贴,大概一天几毛钱。出差到各地去,都要持手写的介绍信,盖一个“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章,很庄重。管盖章的是中央纪委的副秘书长李之琏,是部级干部。我跟他开玩笑说,你级别这么高的干部来管公章。他说,这是我的职责。
当时,出差也没有皮箱、拉杆箱,见都没有见过,都是从单位借一个人造革的箱子。那时还没有羽绒服,要到冷的地方去,就从单位借一件军大衣。经领导和军委联系批了100件旧军大衣,解决冷的问题。尽管条件很差,但大家工作热情很高,生活上没有谁提过过多要求。
当时的条件跟现在没法比,有一次我冬天到安徽宿州出差,天气冷就披着被子写报告。还有一次到河南滑县,住在县委招待所,睡的是土炕,铺着麦草,麦草上面铺一个草席,半夜老鼠爬到耳边吱吱吱地叫。到陕北米脂县出差,看到公安局局长在土窑洞里面办公,在炕上盘腿一坐,披一件羊皮袄。公安干警夜间巡逻步行30多里,补贴3毛钱,喝一碗羊汤都不够。我们深受感动,这些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好作风应该传承下来。
第一个案件和第一届先进工作者我在中央纪委工作一直到退休,主要做了3方面的工作:第一是查办案件,这是最主要的。第二是做好会议保障,召开中央全会,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及中央纪委全会,我常被抽调去参加会议的简报组,作会议记录。第三是参加巡视组、检查组的工作。
检查室组建初期,除了办理“两案”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年初开始查处违纪案件。当时我们室主任是刘鸣九同志,副主任是刘丽英等同志,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是韩觉民同志。1979年3月刚入职后的一天,韩觉民把我和另外一位同志叫到他办公室,说中央领导批来一个案子想交给我们办。这是中央纪委恢复重建成立检查室办的第一个案件。
当时,有一个人从香港给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写了一封信,申诉自己受到了冤屈,要求调查平反他的有关问题。他原来在河南郑州工作,后来到了香港。我们接手这个任务以后到郑州等地查了一个多月,调阅大量资料,把情况都查清楚了,回来后写报告,提了处理建议,中央纪委领导批准结案。办结后整理档案才知道,这是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第一批办结归档案卷。交给办公厅档案处时,他们一看,说整理得不错,比较规范,将其作为案卷归档的范例。我参与承办了中央纪委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案、归了第一份案卷档案,深感荣幸。
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纪委第一次评选先进工作者时,我被评为全委“先进工作者”,奖了个笔记本,我感到这是很大的荣誉。
在纪律检查工作中,我坚持的原则是“三个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调查事实负责。对党负责,严肃地讲,党交给我任务,是党对我的信任,我要对党负责。对事实负责,实事求是是党的一贯原则和作风,我所做的调查不能有半点虚假,一定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定要拿出确确实实的证据,模棱两可的、拿不准的宁可不用。只有这样我才感到问心无愧。我可以向党、向中央纪委保证再过10年、20年,如果我调查的事实出了问题,我会负全责,我敢这么拍胸脯。这是对历史负责,也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和担当。
工作中也会有委屈,要敢于面对,只要严守“三个负责”原则,心中就会坦然。我也受到过别人的诬告。有一次,有个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办理的一个案子有问题,省里让他纠正,他顶着不办。办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抓了一个人民教师,判了人家15年徒刑,罪名是猥亵、侮辱12个小学女生。当时为了给这个教师判刑,逼着那些女学生抄的证词。这个教师出来以后到处告状,得到各级领导重视和多次批示,公安机关也都有明确态度,但这个检察长为维护个人名誉,逼迫当年的女孩重做假口供。我们调查清楚后写了报告,按照程序撤销这个检察长的职务。他不服,一直到处告我。中办信访室找我谈话,我说请组织去查,并郑重承诺有问题我负全部责任。他告了10年,最后组织作了结论,维持原处理决定。
做党的忠诚卫士就是要有敢于牺牲的精神我老家是西柏坡乡,当年中央组织部就驻扎在我们村,村里很多年轻人参加革命,有的到中央机关里做勤务人员。那时我年纪很小,大概十一二岁,人家说我小不要我,我很眼馋。1949年3月23日,毛主席离开西柏坡进京。我一直想当兵,就在1951年3月参军入伍,被分配在中办警卫处(即后来的中央警卫局)。
“忠诚卫士”这个词,是我在中办警卫处工作时深深印在脑海里的。我刚开始理解的忠诚卫士,就是首长身边的贴身警卫人员。新中国刚成立时,社会治安还不好,夜晚还不时有打黑枪事件发生。所以那时首长出差,警卫工作很重要。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周总理的一次出访,原定是从香港走,国民党特务买通了香港机场地勤工作人员,在周总理乘坐的飞机上安装了炸弹。那次正好周总理临时变更行程,从昆明走了,从香港的专机起飞不久就爆炸了,包括警卫员、新华社记者、周总理的司机在内的人员全部遇难,里面有不少我熟悉的同志。首长出行的时候,贴身警卫人员在周围保护着,用身体挡着,随时准备以身赴死。我们一个警卫科科长,朱德总司令在战场上负伤,他宁可自己挨枪子也要把首长背下来。我理解,这种勇于以身赴死的精神就是卫士的忠诚、对党的忠诚。
中央纪委常务书记黄克诚同志提出,我们是党的保健护士,要保证党的肌体健康。我们做纪检监察工作,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就是要有敢于牺牲的精神。不光当卫士,还要当忠诚卫士,要有卫士精神。我们手上有两把剑,一把是党章党规党纪,一把是宪法监察法,我们要用好武器、当好卫士。
革命老前辈的一言一行在我头脑里扎下了根我曾在陈云同志身边工作7年,从老首长这一代老前辈身上耳濡目染学到了很多。首先是党的组织观念强,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陈云同志是党的副主席,仍会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党小组生活。再就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陈云同志从来不让夫人和孩子坐他的汽车,夫人都是骑自行车上班。1958年以后,首长身边工作人员大量精减,一些工作人员要么是回老家去了,要么是被安排了其他工作。陈云同志讲,你们来自不同的部门,咱们在一起是共同来为人民服务,你们工作调动由你们所在部门考察,不能以我或陈云办公室的名义去联系。要公私分明,这个念头深深扎根在我心里。比如说,我是中央纪委的干部,就不能以中央纪委的名义办私人事情,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用中央纪委的名义办自己的私事。
还有就是生活很俭朴。我曾负责过陈云同志一段时间的生活管理工作。每天买菜和油盐酱醋,一瓶醋多少钱,一斤菜多少钱,买回来,记上账,一个月用多少就从工资里面拿出多少,和普通老百姓一样。陈云同志自幼失去父母,跟着他舅父舅妈长大,舅妈老了以后他将老人接到北京来自费赡养。那时候老百姓家做饭烧煤炭,陈云同志家里跟老百姓一样,烧煤球炉子做饭。他五个孩子,加上他们夫妻俩,一家七口人,后来还有老人一共八口,用煤球炉子做饭根本来不及。有时开政治局会议、国务院会议,饭很长时间做不熟,等吃上饭就晚了。这件事后来传到周总理那里,周总理亲自到陈云同志家里来看,并说服陈云同志夫人以后不能再用煤球炉子做饭,以免影响工作。
陈云同志常讲,共产党的干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没有一点特权或高于人民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中央高级干部传给我们的初心和规矩。我始终也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有一次我到四川成都出差,星期日休息,有干部约我去转一下青城山,并安排司机陪我们。我说不能这样做,不能让当地花钱。我带着几个干部到广东出差,当地干部看到调查组有人抽烟,就拿来几条烟,送给每人两条。我说这不能要,得退回。人家说,都拿来了,怎么能退?我说能拿来就能退,反正我们不能收。我去深圳,那边天热,我们还穿着厚衣服,人家给我们每人送来一件衬衫。我说不能收,坚决退回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感到反腐败的力度是空前的,应该说自中央纪委恢复重建以来从没有过这么大的力度,我心里实在很钦佩。尤其是下决心解决“灯下黑”问题,让我印象很深。我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壮士断腕的真正含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楚认识这些话是非常有分量的。
⭐ 本文节选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传承:我亲历的中央纪委故事》。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批准同意,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具体指导下,中国方正出版社会同离退休干部局共同组织编辑的《传承:我亲历的中央纪委故事》一书今年1月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精装版4月出版。
从2018年7月开始,该书编者陆续访谈了40多位中央纪委机关离退休老同志。
这本纪实访谈实录通过这些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兵”口述个人亲历的历史事件、参与的主要工作,以及个人的进退留转、喜怒哀乐,重温40年激荡人心的难忘岁月,再现一代代纪检监察干部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为改革开放铺路开道、保驾护航,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展现中央纪委机关的优良传统和过硬作风。本书对于全系统学习发扬好中央纪委老传统具有重要榜样作用,为全社会集中了解40余年反腐败历程和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全新视角和丰富资料。
戳关键词查看往期内容
大家都在看
大家都在买
读懂新时代 | 全面从严治党 | 讲政治 守规矩 | 六大纪律 | 中国共产党人的故事丨中国家规丨盛唐历史 | 八项规定 |“禁令”手册 | 隐形腐败 | 漫画评论 | 廉洁从政 | 习题集 | 追逃追赃 | 2018业务书单 | 案例剖析丨